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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闲置土地处理暂行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4 12:30:38  浏览:924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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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闲置土地处理暂行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


河政发[2003]10号

关于印发《河池市闲置土地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市闲置土地处理暂行规定》已经2003年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3年4月1日施行。


 

 

  河池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四月一日



河池市闲置土地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5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未动工开发满一年以上的;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一年以上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三、政府划拨的国有土地,自政府批准之日起满一年以上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四、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以上的;

五、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在实施土地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后,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以上的;

六、实施地上物拆迁后,未动工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以上的。

第三条 闲置土地的认定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第四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其闲置土地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置:

一、对闲置期不满二年的,征收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动工建设;

二、连续二年未使用,并无力开发建设的非房地产经营性用地,由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三、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5%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四、因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政府和政府部门等原因致使用地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动工的,可以向市、县(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单位建设用地(包括房地产经营性用地)、私人住宅建设用地,2000年元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2003年12月31日前必须按规定动工建设;

五、已落实了建设和项目资金,并确需改变土地用途才能动工的,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

六、已落实了建设项目和资金,现闲置土地不适宜建设的,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七、由于建设资金有限,不需要原有数量土地面积,而土地使用者支付了部份土地有偿使用费或者征地费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款额占应交款额的比例折算,确定相应土地数量给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其余部份由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无偿收回;

八、对房地产经营性用地,由于欠土地有偿使用等税费而无法开发建设的闲置土地,可以按照实际交款额,确定等价土地数量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其余部份由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无偿收回。

第五条 以行政划拨方式依法取得的土地,其土地闲置费按河池市确定的基准地价等级收取。河池市城区一级土地闲置费每年每平方米7元,二级土地闲置费每年每平方米6元,三级土地闲置费每年每平方米5元,四级土地闲置费每年每平方米4元,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 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需要给予适当补偿的,根据下列情况予以补偿:

一、以出让方式或者以有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已全部交清了有关费用的,按标定地价30%以下的标准给予补偿;

二、以历史沿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标定地价的25%以下的标准予以补偿。

第七条 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需要补偿的,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与原土地使用者签订补偿协议。补偿的费用待原闲置土地处置后3个月内付给。

第八条 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认定的闲置土地,应当通知土地使用者,拟定该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闲置土地依法设立抵押权或被司法机关查封了的,应通知抵押权人或执行查封司法机关一起参与处置方案的拟订工作。处置方案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第九条 对闲置土地以征收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开发建设方式处理的,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并经有关部门核发《限期动工建设开发通知书》,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土地闲置费并动工开发建设,逾期不交纳闲置费并动工开发建设的,可以撤销已批准的用地文件或注销已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条 对闲置土地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方式处理的,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核发《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废止原有土地批文,注销已发出的土地证。同时,市、县(市)国土资源局通知计划、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撤销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一条 对闲置土地以其他方式处理的,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发出书面通知,限期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 闲置土地一律不准私自转让,需要转让的,必须经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批准。闲置土地未经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批准转让,规划主管部门不准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 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纳入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库。

第十四条 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由规划部门重新明确用途,设定使用条件,再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确定供地方式。

对具备出让条件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适时进行出让。对符合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应当实行招标、拍卖。

对暂不具备出让或划拨条件的闲置土地,可安排临时用地。临时使用的闲置土地,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重新安排建设项目或出让时,其临时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无偿交回,市、县(市)人民政府及新的用地单位对临时用地使用者不作补偿。

第十五条 市、县(市)国土资源局要组织人员对闲置土地进行清查,查清闲置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等情况,绘制闲置土地宗地图和分布现状图,建立闲置土地宗地档案,监督跟踪其利用情况。

第十六条 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重新核发土地证书。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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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农村暴力犯罪案件多发的原因浅析

薛阳坡


随着改革开放和各项富民政策的逐步落实,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人们普遍感受到日子一年比一年好。但是由于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及一些地方陋风陋俗的影响,部分农村区域在春节前后反而成为暴力犯罪的高发期。据对本县2001年以来批捕案件的统计数字看,强奸、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等暴力犯罪案件的发案率,春节期间要高出平时8至10个百分点。究其原因,节内人们不良的生活、消遣习惯(如酗酒、赌博、看黄色录像制品等)为诱发暴力犯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严重影响了本应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酒。俗言“无酒不成席”,春节的饭桌上更不能无酒。如果把握尺度、略表敬意则未偿不可,但强拉硬劝、过度饮酒,轻则伤身体,重侧诱发矛盾酿成恶果。如2003年春节我县城郊乡的李氏二兄弟相约一起走亲戚,中午饮酒后弟辱骂嫂子和别的男人有染,兄很生气遂二人发生打斗,兄持刀将弟砍成轻伤。因想到弟无事生非发“酒疯”,兄不愿出钱给弟治疗,弟一气之下服毒而亡,造成了人亡、家破的残局。
赌。劳作了一年的群众,过年是他们最闲暇的一段日子。有些人喜欢茶余饭后在一起赌几把消磨时间。“赌场薄”,一旦认真起来,输红了眼,便会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如2002年我们办理的一起伤害致死案件,被害人胡某和其他人在一起“吹大气”,犯罪嫌疑人刘某在一旁观看,并不停地对赌场情况进行“点评”。输急眼的被害人胡某认为刘某太“多嘴”便引起打骂,刘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中胡某心脏,导致胡某当场死亡。聚赌 的人群不欢而散,胡某的生命却永远的消失了,等待刘某也将是法律的严惩。
“黄”。黄色宣传品对人思想的毒害不须多言,相关部门对黄色制品的清理和打击也从未放松,但在我县的一些偏远地方,还有人拿它来打发年内的闲余时光。2001年农历腊月二十几,固县镇村民廖某借来了一盘黄碟在自家屋内观看,他不但自己“欣赏”,还让自己儿子甲和邻居之子乙“乐在其中”。事后两少年难耐萌生的邪念,对邻居小卖部的少女丙三番五次进行骚扰,欲行不轨,因丙大声呼救,闻讯赶来的大人们将甲和乙抓个正着。甲的父亲廖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己,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此外,一些黑网吧近年来也逐渐向乡村迁移,春节期间他们仍难舍火爆的生意,用暴力游戏和黄色信息招徕着未成年人,不仅侵蚀着他们的身心,甚至促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如今年农历正月初五发生在我县平氏镇的一起伤害致死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和被害人杨某(均为未成年人)在同一网吧内上网,期间因一小摩擦而引起打斗,王某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朝杨某身上连刺两刀后扬长而去,杨某不治身亡。王某归案后,问其怎能如此狠心,答到在“网上”已司空见惯了。
上述是农村暴力犯罪多发的客观诱因。从主观上有些不法分子好逸恶劳,往往采用不劳而获的非法手段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们瞅准了年前人们要筹备年货,且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空子,纠集在一起能偷就偷、不能偷就抢,也是暴力犯罪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扼制这种现象的对策: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些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无力,甚至近于瘫痪。村“官”们在其职不谋其政,形同虚设,平时考虑的是自己如何“富甲一方”,而不为一方群众的衣食之安操心,未危及自己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漠然视之。因此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拔责任心强,真正愿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带头人”,真正发挥基层组织在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的情况下,发挥基层组织的治安联防作用,群防群治、防患未然。
二、开展“三下乡”活动。尤其在春节期间应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风的文娱节目深入到农村,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同时寓教于乐,在活动中教育群众易风易俗,抛弃酗酒、赌博等不良的生活习惯。有条件的地 方,可以将一些实用科技、图书等传播给群众,使春节的闲暇时间变为农民的“充电”时间,为他们早日致富助一把力。
三、加强文化市场的治理整顿力度。有关部门在进行文化市场管理时,不应“罚罚款了事”,应当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黄色”制品和“黑网吧”的滋生蔓延,还文化市场一片净土。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大普及法律知识工作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认清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的结果是什么,使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敢于同各种各样的犯罪行为作斗争。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等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1993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司法部门严格执法,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需要通过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查询单位存款、查阅有关资料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或查阅有关的会计凭证、帐簿等资料时,银行应积极配合。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由银行行长或其他负责人(包括城市分理处、农村营业所和城乡信用社主任。下同)签字后并指定银行有关业务部门凭此提供情况和资料,并派专人接待。查询人对原件不得借走,需要的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并经银行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银行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应当依法保守秘密。
二、关于冻结单位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冻结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必须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经银行行长(主任)签字后,银行应当立即凭此并按照应冻结资金的性质,冻结当日单位银行帐户上的同额存款(只能原帐户冻结,不能转户)。如遇被冻结单位银行帐户的存款不足冻结数额时,银行应在六个月的冻结期内冻结该单位银行帐户可以冻结的存款,直至达到需要冻结的数额。
银行在受理冻结单位存款时,应审查“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填写的被冻结单位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大小写金额,发现不符的,应说明原因,退回“通知书”。
被冻结的款项在冻结期限内如需解冻,应以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签发的“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
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冻结单位银行存款发生失误,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向被冻结银行存款的单位作出解释。
被冻结的款项,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应计付利息,在扣划时其利息应付给债权单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如冻结有误,解除冻结时应补计冻结期间利息。
三、关于扣划单位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查处的经济犯罪案件作出免于起诉、不予起诉、撤销案件和结案处理的决定,在执行时,需要银行协助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必须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附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制裁决定的副本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人民检察院的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的副本,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的副本)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银行应当凭此立即扣划单位的有关存款。
银行受理扣划单位存款时,应审查“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被执行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大小写金额、如发现不符,或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副本,以及法律文书副本有关内容与“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通知书”和所附的法律文书副本。
为使银行扣划单位存款得以顺利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需要银行协助扣划单位存款时,应向银行全面了解被执行单位的支付能力,银行应如实提供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充分掌握情况之后,实事求是地确定应予执行的期限,对于立即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确定缓解或分期执行。在确定的执行期限内,被执行单位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执行的,银行在接到“协助扣划存款通知”后,只要被执行单位银行帐户有款可付,应当立即扣划,不得延误。当日无款或不足扣划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待单位帐上有款时,尽快予以扣划。
扣划的款项,属于归还银行贷款的,应直接划给贷款银行,用于归还贷款;属于给付债权单位的款项,应直接划给债权单位;属于给付多个债权单位的款项,需要从多处扣划被转移的款项待结案归还或给付的,可暂扣划至办案单位在银行开立的机关团体一般存款科目赃款暂收户或代扣款户(不计付利息)。待追缴工作结束后,依法分割返还或给付;属于上缴国家的款项,应直接扣划上缴国库。
四、关于异地查询、冻结、扣划问题
作出查询、冻结、扣划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与协助执行的银行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直接到协助执行的银行办理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存款,不受辖区范围的限制。
五、关于冻结、扣划军队、武警部队存款的问题
军队、武警部队一类保密单位开设的“特种预算存款”、“特种其他存款”和连队帐户的存款,原则上不采取冻结或扣划等项诉讼保证措施。但军队、武警部队的其余存款可以冻结和扣划。
六、关于冻结、扣划专业银行、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或经济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执行专业银行、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款项,应通知被执行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自动履行。
七、关于冻结、扣划单位存款遇有问题的处理原则
两家以上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同一存款冻结、扣划时,银行应根据最先收取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冻结和扣划。在协助执行时,如对具体执行哪一个机关的冻结、扣划通知有争议,由争议的机关协商解决或者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八、关于各单位的协调和配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银行要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协助义务,积极配合。遇有问题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与协助执行的银行意见不一致时,不应拘留银行人员,而应提请双方的上级部门共同协商解决。银行人员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无故拒绝协助执行、擅自转移或解冻已冻结的存款,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的,应依法承担责任。
以上各项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过去的规定与本文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协助查询、冻结、解冻、扣划单位存款通知书文书格式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存根)
字第 号
发往银行:
………………………………
事由:因
…………………………………
……………………………………………
……………………………………………
查 询:
………………………………
单位银行存款
查询人:
…………………………
批准人:
…………………………
填发人:
…………………………
……………………………………院(局)
年 月 日
注:(1)查询人填负责向银行联系的承办人。
(2)正式印刷时,应将查询、冻结、解冻、
扣划机关加上,如××人民法院协助查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存根)
字第 号
发往银行:
………………………
事由:因
…………………………
……………………………………
……………………………………
关于
………………………单位在
…………行(处)…………帐户
的存款 元,请暂停支付 月
…… …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
批准人:
…………………………
承办人:
…………………………
填发人:
…………………………
…………………………………院(局)
年 月 日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字第 号
银行:
………………………………
兹因
…………………………………
……………………………………………
须向你行查询
……………………………
单位的银行存款,特派我院(局)
……
同志前往你处,请予协助查询为盼。
附:可提供当事人银行存款线索:
存款单位名称:
…………………
帐号:
……………………………………
其他:
……………………………………
……………………………………………院(局)
年 月 日(公章)
询、冻结、解付、扣划存款通知书,标
用式样“尺寸大小”的文字不要印上。
(3)纸长36公分,宽17公分,上空3公分,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字第 号
××银行…………………………………兹因
…………………………………………………
…………………………………………………
…………………………………………………
关于………………………………单位在你属
……………行(处)……………帐户的存款
元,请暂停支付 月(从 年 月
…… … …… ……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
…… …… …… ……
可支付。
院(局)长签字…………………
……………………………院(局)
年 月 日(公章)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回执)
字第 号
…………………………院(局):
你院(局)字第 号查询通知书
………………
收悉。现将 单位
………………………
的银行存款情况提供如下:
……………………………………………
……………………………………………
……………………………………………
……………………………………………
……………………………………………
××银行
…………………………………
年 月 日(公章)
下空2公分,各联长12公分,宽17公分,
左空3公分(装订线在正中),右空1公分,
内容长为8公分,宽12公分。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回执)
字第 号
院(局):
……………………………………
你院(局)字第 号冻结通知书
收悉。关于 单位
…………………………
在我行(处)的 帐户存款
…………………
应冻结 元,已冻结 元,
……… ……………
未冻结 元,原因
……… ………………………
……………………………………………
……………………………………………
××银行
………………
年 月 日(公章)
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存根)
字第 号
发往银行:
…………………………
事由: 年 月 日字第 号
冻结通知书冻结 单位
……………………
在你行(处) 帐户的存款
…………
元,现请解除冻结可以支付。
批准人:
…………………………
承办人:
…………………………
填发人:
…………………………
…………………………院(局)
年 月 日
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存根)
字第 号
发往银行:
………………………………
事由:根据
………………………………
………………………………………………
………………………………………………
请将 单位在
………………………………
行(处) 帐户
……………… ………………
的存款 元,扣划至
…… …………………
单位银行帐户或
……………………
国库。
………………
批准人:
…………………………
承办人:
…………………………
填发人:
…………………………
…………………………院(局)
年 月 日
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字第 号
××银行:
……………………………
年 月 日字第
号冻结通知书冻结
……………………
单位在你行(处) 帐户
…………………
的存款 元,现请解除
…………………
冻结可以支付。
……………………………院(局)
年 月 日(公章)
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字第 号
××银行:
……………………………
根据
………………………………
…………………………………………
因 单位在期限
…………………………
内未予执行,请将该单位在你属
行(处) 帐户的存款
元,扣划至
………… ………………
单位银行帐户 国库。
……………………
收款单位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帐号:
…………………………………
院(局)长签字
………………………
………………………………(院(局)
年 月 日(公章)
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回执)
字第 号
院(局):
………………………………
你院(局)字第 号解除冻结通
知书收悉。关于 单位
…………………
在我行(处)的 帐户
……………………
存款 元,已解除冻结,
此复。
××银行
………………………
年 月 日(公章)
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回执)
字第 号
院(局):
………………………………………
你院(局)字第 号扣划通知书
收悉。关于 单位
…………………………
在我行(处)的 帐户的存
……………………
款 元,已扣划至
……………… ……………
单位银行帐户或 国库。
………………………
未扣划 元,原因
……………… …………
××银行
……………………………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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