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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投资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04:31:08  浏览:887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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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投资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



粤府[1999]48号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投资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投资,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若干规定》已经省人
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投资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若干规定

  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投资,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
根本途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
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粤发[1998]16号),现就加强技术
改造投资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大力推进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增创企业技术装备新优势

  (一)以技术改造推动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各级党委、政府要把
工业经济增长的重点放在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上,推进企业成为技术进步主体。
今后一段时期,原则上不建新的一般加工工业项目,重点治理重复投资、重复建
设,切实把技术改造与改革、改组和 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引导资金改造国
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扶持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二)要特别重视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广大企业要面对知识经济和全
球经济一体化的挑战,增强企业技术改造紧迫感,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抓住当前
国家设备进口政策调整的有利机遇,积极地、高起点地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设备,
力争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3至5年内都进行不同程度的技术改造,增
创广东企业技术装备新优势。 

  二、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对技术改造实行优惠政策 

  (一)企业以划拨土地为条件,引进资金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按规定缴
纳土地出让金后,可将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法人资产作价出资。国有及国有控股
企业在资产重组中被置换出来的原划拨土地,拟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由原
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统一收回进行招标或拍卖;拟用于非经营性房地产的,可由
企业按规定补办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或调剂使
用。上述土地招标或拍卖出让所得收益按规定扣除有关税、招标或拍卖费用和土
地出让金后,其余全部返拨给企业,转增资本金,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对
各级政府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土地出让金可先收取后返拨
给企业专项用于技术改造。企业在技术改造中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应依法办理
土地使用权处置手续,由企业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连同具备土地估价能力
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地价评估报告,报县级以上国土部门确认、审批。其中,省属
企业及省控股企业,省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司、企业报省国土厅确认、
审批;市、县属企业分别报市、县级国土部门确认、审批;涉及公司上市的,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应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确认
土地使用权。 
  (二)企业对闲置设备、厂房进行有偿转让、租赁,其收入缴纳的所得税,
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同级经委、税务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实行先征
后返还,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 
  (三)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取折旧,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经财税机关
确定,鼓励有承受能力的企业加速折旧,按规定的最低年限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
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并可按重估后固定资产价值提取折旧,增提折旧用于技
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上述企业增提折旧在实行工效挂钩考核时视同实现利润。
  (四)对承担市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用税后利润
投入的,经同级经委、财政部门批准,对投入部分应征的所得税由财政部门返还
企业。 从项目投产之日起5年内,其新增效益部分的所得税,由同级财政返还
企业,作为国家资本金用于企业技术改造。 

  三、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技术改造投入

  (一)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力度。省挖潜改造资金在现有安排基础上每年有所
增加,重点对技术改造贷款实行专项贴息,有效引导金融、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向。
可从按粤发[1998]16号文第10条筹集的专项资金、省挖潜改造资金、
省级重要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各市要参照省的做法,
每年从财政预算 中划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 
  (二)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以有形和无形资产参与企业技术改造。包括专
有技术、专利技术、品牌、销售网络等知识产权可作价入股,享受出资者所有权
权益。对以上述无形资产参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有关部
门审核同意的,其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占注册资本最高比例可达35%。 
  (三)高起点引进资金和技术。要注重引进国际上实力强、信誉好的大公司、
大财团来我省投资改造现有企业,省经委要组织推介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吸
引世界跨国公司关键技术和设备对支柱产业领域进行合资合作,并通过这些大企
业的营销网络、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扩大产品出口,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
争能力,提升我省支柱产业在国内外的地位。对现有企业引进列入我省支柱产业
的关键技术设备,省在换购汇、进口审批、关税减免确认等环节将从快、从简审
批。 

  四、提高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水平,加快支柱产业的改造和发展

  (一)省经委要科学编制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规划。重
点改造服装、食品饮料和建筑材料传统支柱产业,发展电子信息、电器机械、石
油化工支柱产业,扶持汽车、医药和森工造纸一批有潜力产业,按择优扶强和企
业自主决策原则,制订重点企业3年技改项目规划,实行滚动改造,并听取专家
咨询意见,有效防止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经过3至5年实施,建立一批我省
国有经济战略性骨干企业,并会同有关部门在资金、技术、财税、信息等方面对
确定的项目给予引导和扶持。 
  (二)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可参照省设立技
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做法,由地方采取措施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用于支柱产业
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造和发展。各市也要在省编制规划的基础上,提出本
市国有和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力争3至5年内都进行不同程度技
术改造。 
  (三)经认定的技术创新优势企业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其技术改造项目优
先列入各级技改贷款专项贴息计划。
  (四)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服务体系,包括信息服务、技术服务、
咨询、设计、会计、法律、审计、监理和招标投标服务等。各级经委要定期向中
小企业发布信息,宣传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协助建立中小企业的行业
协会,规范发展中介组织。 

  五、建立企业技术改造约束机制

  (一)建立技改投资项目科学决策制度。出资者根据出资额大小对投资风险
承担有限责任。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要充分论证,民主决策,减少失误。投资
成效应与企业责任人的考核奖惩挂钩。 
  (二)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
策和决策程序,凡属省控制发展的,不论企业的性质、隶属关系和资金来源,未
经省经委审批核准,企业不准开工建设,银行不给予贷款。 
  (三)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未按规定提足折旧的,考核企
业实现利润时相应扣减。 

  六、加强政府调控

  (一)坚决制止对技改项目乱收费。除国务院、财政部和省政府规定可以收
取的费用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收取费用。对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按规定应收费的,经省经委核准,列入“三改”(改革、改组、改造)企业范围
的,有关部门可以给予减免。
 (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技术改造投资的宏观调控,提高各类投资主体的决
策水平,用好财政资金,引导企业、银行和社会资金的投向,使其符合产业政策
和行业规划,有效防止重复建设。省经委是企业技术改造的主管部门,要在规划、
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加强对企业技术进步的引导管理。计划、科技、外经贸、
财政、税务、工商、国土、物价等部门要制订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细则,新
闻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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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出口中药实行凭企业证照放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出口中药实行凭企业证照放行办法的通知

1999年1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外经贸委(厅、局)、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规范中药出口程序,促进我国中药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国际惯例,现决定,改变我国中药(指以中药为原料生产的中成药产品)的现行出口放行制度,自1999年5月1日起,国家中医药局、外经贸部、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海关总署下发的《关于实行出口中药产品质量注册和检验放行制度的通知》(国中医药质〔1996〕4号)予以废止。与此同时,各类经营对外贸易的企业(包括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在办理上述通知所附“列入管理的中药产品目录”所列五种中药产品出口手续时,海关不再加验商检证书。改为凭企业合法证照放行。届时,海关自动化报关系统参数库亦做相应调整。
出口中药产品的质量问题,由出口企业自负。对进口国索取我出口药品生产企业资格及产品自由销售证明者,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经贸委(厅、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将本通知及时转发有关单位和企业。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印发“关于实施《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要求”的通知

卫生检疫总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印发“关于实施《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要求”的通知

     (卫检总监字〔1989〕59号 1989年4月3日)  

各卫生检疫所:

  为加强对进口废旧物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了《关于实施〈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实施《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要求

  为严格控制废旧物品的入境,根据卫生部《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进口的废旧物品加强卫生检疫管理,特做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

  二、进口废旧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持有关进口废旧物品的资料到入境口岸的卫生检疫机关申请办理一年内有效的批件。

  三、进口废旧物品的单位申请卫生检疫机关到废旧物品的来源地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监测,卫生检疫机关可前往,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决定可否进口。

  四、《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管理范围以外的废旧物品需要进口时,进口废旧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关部门的批件及有关资料(合同书、废旧物品的来源地、种类等),根据《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五条要求,由卫生检疫机关审核并报卫生检疫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准办理进口手续。

  五、对交通工具运载的散装废旧物品,卫生检疫机关必须在其入境时实施卫生处理。

  六、封闭容器内装载的废旧物品,应在最先到达口岸的卫生检疫机关指定的地点实施卫生处理。如果废旧物品的承运人、代理人或货主申请在其他地方实施卫生处理,需经该口岸卫生检疫机关同意。卫生检疫机关可根据情况派人前往或通知就近的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

  七、卫生检疫机关对做饲料用的废旧原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卫生处理。

  八、卫生检疫机关对个人携带的废旧物品,可根据其卫生状况实施卫生处理。

  九、进口废旧物品的承运人、代理人或货主必须在货物到港之日起,七日之内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如实申报卫生检疫。对逾期不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十、对进口废旧物品实施卫生检查、卫生处理以及签发卫生证书的收费,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62号文“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监测、卫生检验、体检等都要收取一定的劳务费和成本费”的规定和国家物价总局(1987)价涉字592号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卫生检疫机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物价部门共同磋商制定。

  附件:1.进口废旧物品卫生处理收费暂定标准

     2.废旧物品卫生处理收费依据

     3.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申报单

     4.进口废旧物品卫生证书

     5.临时移运许可证

附件1:

        进口废旧物品卫生处理收费暂定标准

──┬──┬────────┬─────────┬───────────

类别│序号│  名称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 │1 │旧家具     │3 ̄5元/件   │1.第6项指电视机、冰

  │2 │旧床上用品   │2 ̄5元/件   │箱、录音机、电风扇、空

  │3 │旧地毯     │2元/平方米   │调机等。

  │4 │旧玩具     │         │2.个人携带自用的1 ̄

  │5 │旧茶餐具    │2 ̄5元/套   │7项废旧物品5件(套、

  │6 │旧电器     │5 ̄10元/件  │辆、平方米)以下者,按

  │7 │旧自行车、轮椅 │3元/辆     │《国境卫生检疫收费标准

  │  │推车      │         │》第10项第7款标准收

  │8 │旧摩托车    │10 ̄15元/辆 │费。

──┼──┼────────┼─────────┼───────────

二 │9 │旧汽车     │小车20元/辆  │《国境卫生检疫收费

  │  │        │大车40元/辆  │标准》

  │10│垃圾      │50元/立方米  │

──┼──┼────────┼─────────┼───────────

三 │11│旧轮胎     │2元/条     │同上

──┼──┼────────┼─────────┼───────────

四 │12│废旧橡胶、塑料 │30元/吨    │同上

  │13│废五金     │5 ̄10元/吨  │

  │14│旧布碎     │30元/吨    │

  │15│动物皮     │干:30元/吨  │

  │  │        │湿:15元/吨  │

  │16│动物毛、人发  │30元/吨    │

  │17│动物骨     │10元/吨    │

──┼──┼────────┼─────────┼───────────

五 │18│废旧木料    │5元/立方米   │同上

──┼──┼────────┼─────────┼───────────

六 │19│废纸、废旧棉絮 │2 ̄5元/吨   │同上

──┼──┼────────┼─────────┼───────────

  │20│酒糟      │5元/吨     │

七 │21│粪便      │5元/吨     │同上

──┼──┼────────┼─────────┼───────────

八 │22│签证费     │5 ̄20元    │同上

──┼──┼────────┼─────────┼───────────

九 │23│外出卫生处理劳务│1人30元、2人 │同上

  │  │费       │50元      │

──┴──┴────────┴─────────┴───────────

附件2:

            废旧物品卫生处理收费依据

  卫生处理药品种类及价格:

  1.过氧乙酸(纯)      80元/公斤     0.08元/克

  2.环氧乙烷(纯)     200元/公斤     0.20元/克

  3.溴氰菊酯        240元/公斤     0.24元/克

  4.二氯苯醚菊酯      400元/公斤     0.40元/克

  5.氨菊酯         500元/公斤     0.50元/克

  6.溴甲烷          25元/公斤     0.025/克

  7.敌敌畏          20元/公斤     0.02元/克

  一、旧家具、旧床上用品、旧地毯、旧玩具、旧茶餐具、旧电器、旧摩托车、

旧自行车的卫生处理费用(以件、套、平方米、辆为单位计算药量)。     

  过氧乙酸    5g/件、平方米、辆、套       0.40元

  二氯苯醚菊酯   3g/件、平方米、辆、套      1.20元

  其他药物                       0.20元

  器械折旧                       0.20元

  人工                         1.00元

  合计(以二氯苯醚菊酯为准)              2.60元

  二、旧轮胎的卫生处理费用(以大小轮胎平均15条为1立方米计算药量)。

  1.蒸熏:

溴甲烷     75g/立方米 (5g/条)       1.88元

环氧乙烷    750g/立方米 (50g/条)   150.00元

器械折旧、密封用品                    0.50元

人工                           2.00元

合计(以环氧乙烷为准)             152.5元/立方米

  2.喷杀:

过氧乙酸          3g/条          0.24元

二氯苯醚菊酯        3g/条          1.20元

其他药物                        0.10元

器械折旧                        0.10元

人工                          1.00元

合计(以二氯苯醚菊酯为准)               2.40元/条

  三、废旧橡胶、塑料、废旧布碎、动物皮、毛、骨、人发的卫生处理费用

。上述物品以每吨平均3立方米计算。

溴甲烷      50g/立方米×3=150g     3.75元

过氧乙酸     4g/立方米×3=12g       0.96元

器械折旧、密封用品                   5.00元

人工                         10.00元

合计(以溴甲烷为准)                 18.75元

  四、废旧木料的卫生处理费用

溴甲烷      50g/立方米            1.25元

溴氰菊酯     20g/立方米            0.80元

过氧乙酸      4g/立方米            0.32元

器械折旧、密封用品                   1.00元

人工                          3.00元

合计(以溴甲烷为准)                5.25元/立方米

  五、废纸、废旧棉絮的卫生处理费用,以1立方米1吨计算。

1.溴甲烷         50g/立方米       1.25元

敌敌畏            3g/立方米       0.30元

过氧乙酸           2g/立方米       0.16元

器械折旧                        0.50元

人工                          1.00元

合计(以溴甲烷为准)                  2.75元/吨

2.溴甲烷         50g/立方米       1.25元

环氧乙烷          1000g/立方米   200.00元

器械折旧、密封用品                    5.00元

人工                           5.00元

合计(以环氧乙烷为准)               210.00元/吨

  六、粪便、酒糟的卫生处理费用,以吨计。

敌敌畏            3g/立方米       0.30元

器械折旧                        1.00元

人工                          2.00元

合计                          3.30元/吨

  注:如按《国境卫生检疫收费标准》规定,药费按市场的2倍收取,则上述项

目测算费用将应随之增加。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所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申报单

物品名称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物品来源_____________ 经途港_______________

接收单位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

入境口岸、日期__________ 提单号_______________

承运交通工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入境前是否实施卫生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申报时请交物品清单一份

      申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4:

            进口废旧物品卫生证书存根    No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申报人_________________

物品名称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日期____________提单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签证人_____________

....................................

          进口废旧物品卫生证书    No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申报人________________

物品名称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

物品来源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

进口日期_____________提单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有关规定,上述物品已经卫生检查

/卫生处理,认为满意,特发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检疫所

    签发日期__________卫生检疫医师签字__________

附件5:

            临时移运许可证存根  No

申报单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名称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提单号______________进口日期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品同意移运至________接受卫生处理。

    签证日期_________签证人________________

....................................

            临时移运许可证   No

申报单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名称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提单号______________进口日期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品经卫生检查,需经卫生处理方准入境。根据货主要求移地实施,同意

临时移运至______________接受处理。

  请海关凭证准予临时移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检疫所

    签证日期________卫生检疫医师签字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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